出处:宋 司马光《体要疏》:“夫公卿所荐举,牧伯所纠劾,或谓之贤者而不贤,谓之有罪而无罪,皆有迹可见,责有所归,故不敢大为欺罔。”
出处:明·王守仁《行江西布按二司看守宁府库藏》:“二司掌印官并该道分巡官,不时巡视闸点,毋得视常虚应故事,傥致疏失,责有所归。”